26個省會城市大健康產業補貼全覽

2021-10-20 21:23

目前的大健康產業正在風口上,從上到下,可謂上有政策、下也有政策。未來大健康產業確實有廣闊的市場,且多與生態環境、康養旅居有點關系。以致于在城市地產風光不再背景下,從城市地產到“文旅+康養+鄉村”地產成為一個噱頭,已然是一個方向和路徑。

只不過,這個市場需要細分。有的業已形成,卻有一個培育發展的過程,如白發養老市場;有的有需求、沒條件、沒時間,如亞健康人群度假,如何調節和督導面向大眾旅游的“黃金周”和面向中高端人群的“法定年假”更好地融合轉化?有的有需求、沒設施、卻不叫座,如特種病康復休養,如巴馬旅游,一個防癌治癌的由頭,癌癥病人呼啦全去了,氣候旅游的大眾群體卻幾近消失。

對于康養地產,精準市場定位是第一法則。是旅游還是旅居?哪座城市的哪個人群?哪個季節的哪些特質化產品?幾個問題搞清楚了,市場也就找準了。



特別說明
1.由于未找到臺北市和拉薩市的相關政策與數據,這兩個省會城市未統計在內。
2.本文中的補貼標準為目前各城市正在執行的標準,部分城市未單獨出臺補貼政策,按照所在省份(自治區)出臺的政策執行。
3.文中僅列出了各個城市的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部分城市將這兩項補貼合并為綜合補貼),其他的補貼暫未列入。機構是否符合領取條件,請查詢相關政策。

東北地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政策依據

《哈爾濱市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

資金補助標準

建成補助:對新建、自有房產改建或購買場所開辦的養老服務機構,按相關規定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取得合法從業資格,床位在10張以上500張收下(含10張和500張)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每張床位給予10000元(含省補貼2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利用租賃房產(租用期限5年以上)開辦的養老服務機構,每張床位給予6000元(含省補貼2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運營補助:依據養老服務機構入住老人臺帳等相關資料,按每月實際入住老人數每人每床給予100元運營補助(含省補貼50元)。

吉林省-長春市

政策依據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長府辦發〔2018〕53號)

資金補助標準

將原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合并為綜合運營補貼。依法登記注冊、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60元標準給予綜合運營補貼(2014年8月18日以后取得設立許可的符合原一次性建設補貼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立政策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原每人每月100、150、200元的運營補貼標準執行,2022年起執行新綜合運營補貼標準)。對提供相同服務的營利性養老機構應享受與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同等補貼政策。以上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遼寧省-沈陽市

將營利性養老機構納入補貼范圍。根據新標準,每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建設補貼,由50萬元調整到60萬至100萬元;每個社區養老服務站的建設補貼,由10萬元調整到10萬至30萬元。在新增設的運營補貼和連鎖補貼中,沈陽市對養老服務設施進行星級評定后,將根據結果給予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5萬至13萬元、社區養老服務站2萬至4萬元的運營補貼;對于連鎖化、品牌化運營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沈陽也將給予一次性補貼。


華東地區

江蘇省-南京市

政策依據

《關于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服務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寧民?!?018〕42號)

資金補助標準

一次性建設補貼:以自建產權用房舉辦的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不低于1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每張普通型床位給予6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以租賃用房舉辦且租期5年以上的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補貼,每張普通型床位給予3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普通型床位改造為護理型床位,每張床位給予2000元一次性改造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按5:5分擔。同一地址同類型建設補貼只發放一次。

綜合運營補貼:將床位維護補貼(房租補貼)、護理補貼、綜合保險補貼等“三項補貼”合并為綜合運營補貼。根據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半失能、失能老人人數,基準運營補貼分別按每人每月160元、240元的標準發放,其中收住對象為本市戶籍低?!半p失”(失能、失智)老人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標準發放。AAA級以下、AAA級、AAAA級、AAAAA級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分別享受基準補貼的0.9倍、1倍、1.1倍、1.2倍。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按5:5分擔。

浙江省-杭州市

政策依據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財政局關于做好養老機構市級財政資金補助工作的通知》(杭民發〔2014〕283號)

資金補助標準

床位建設補助:對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并依法登記的社會辦養老機構集中護養型床位給予建設補助。對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主城區)用房自建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6000元,租賃用房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4000元,各主城區政府(管委會)按不低于市財政的補助標準給予配套補助;對蕭山區、余杭區及五縣(市)用房自建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3000元,租賃用房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2500元,蕭山區、余杭區及五縣(市)政府按不低于市財政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社會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助金額的80%予以補助。

床位運營補助:依法登記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接收本市戶籍的老年人入住,可根據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辦法申請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根據評定結果給予相應標準的床位運營補助。主城區養老機構接收主城區戶籍老年人入住的,按以下標準給予床位運營補助:五星級養老機構,每人每月補助200元;四星級養老機構,每人每月補助150元;三星級及以下養老機構,每人每月補助100元。其中,接收失能老人、失智老人入住的,在以上補助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以上各項補助,各主城區按不低于市級補助標準配套補助。

安徽省-合肥市

政策依據

《合肥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辦法》

資金補助標準

一次性建設補貼:新建、擴建(租賃經營)床位數10張以上、300張以下的社會辦養老機構(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2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新建、擴建(租賃經營)床位數300張以上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5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日常運營補貼:已建成10張以上、集中居住并投入運營的社會辦養老機構(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正常運營第2年起,經民政部門認定,按實際入住服務老年人數給予每張床位每年2400元運營補貼。

失能失智老人入住機構補貼:對具有合肥市戶籍且入住我市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其失能失智程度,分別給予每年1200元、2400元和4800元的入住機構補貼,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前置評估,確定補貼標準。

福建省-福州市

政策依據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資金補助標準

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和床位運營補貼:2014年起,一次性開辦補助為:用房屬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張及以上的,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10000元;用房屬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張及以上的,每張床位補助5000元,分5年撥付。床位運營按年平均實際入住床位數給予每年每床不低于2000元補貼。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享受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床位運營補貼政策。所需資金除省級補助外,按照誰許可誰補助的原則,由審批同級政府財政或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許可前原審批的養老服務機構補助按原規定執行。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運營補貼:各級政府對已建成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給予每個每年不低于20000元的運營補貼;對農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給予每個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運營補貼。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

江西省-南昌市

政策依據

《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的實施意見》(洪府廳發〔2018〕145號)

資金補助標準

一次性建設補助:在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50%以上用于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基礎上,市、縣(區)財政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對按標準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民辦養老機構,按核定床位每張6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租賃用房、公建民營的按核定床位每張4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

運營補助:對連續入住養老福利機構三個月以上的老人(不含政府供養對象),按實際占有床位數每人每月200元給予養老福利機構運營補助,補助期限3年。

山東省-濟南市

政策依據

《濟南市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市級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實施方案》

資金補助標準

養老機構方面,在省級財政資助基礎上,對依托醫療機構改建、租賃房屋和征地立項建設的養老機構,分別每張床位資助1000元、3000元和4000元。

從2014年起,對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按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分別按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的標準發放運營補助。

縣(市)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養護院建設方面,每處給予100萬元的資金扶持,縣(市)區級按1:1比例配套資金支持。城市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方面,每處給予20萬元的資金扶持,縣(市)區級按1:1比例配套資金支持。

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方面,建筑面積達到部級標準,在享受省級補貼(按一、二、三類分別資助25萬元、20萬元、15萬元)的基礎上,市級按照1:1比例配套相應補貼資金;建筑面積達到市級標準,每處補貼7萬至10萬元,建成投入運營后,每年運營補貼3萬元,縣(市)區級按1:1比例配套運營補貼資金。

農村幸福院建設方面,在省、部級每處資助6萬元的基礎上,市級給予3萬元資金資助,建成投入運營后,每年運營補貼1萬元,縣(市)區級按1:1比例配套運營補貼資金。

臺灣省-臺北市

(略)

華北地區

山西省-太原市

政策依據

《太原市民辦養老機構建設與運營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資金補助標準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并形成產權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每張床位9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未形成產權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每張床位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建設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其登記注冊資金的30%。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其收住老年人的實際運行床位,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每月每張床位分別補助100元、150元、200元。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并形成產權的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每張床位4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未形成產權的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每張床位2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營利性養老機構,運營補助參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運營補助標準減半執行。

采用公建民營方式建設的養老機構,運營期間享受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運營補助政策。

河北省-石家莊市

政策依據

《石家莊市市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石財社〔2017〕44號)

資金補助標準

建設補貼:對社會力量利用自有土地、劃撥土地、租賃土地(期限不少于10年)新建或者通過自有房屋改建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4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并且首次規定對社會力量通過租賃房產(期限不少于5年)開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15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運營補貼:對持續運營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及工商注冊的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實際收入老人的數量,給予養老機構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失能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政策依據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呼和浩特市財政局關于申報2018年社會辦養老機構床位運營補貼一次性建設補貼和責任保險補貼的通知》

資金補助標準

養老機構床位運營補貼標準:

一至五級民辦、公建民營養老機構補貼標準:按養老院實際入住人數,一級每床每月補貼100元(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即為一級);評定為二級每床每月補貼150元;評定為三級每床每月補貼200元;評定為四級每床每月補貼250元;評定為五級的養老機構每床每月補貼300元。

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標準:

對于社會力量新建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含公共設施30平方米)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于社會力量購買閑置廠房、空置學校、私人房產進行維修改造開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給予每張床位(含公共設施30平方米)2000元的一次性修繕補貼。

對于公建民營和租賃房產開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且租賃合同在5年以上的,給予每張床位(含公共設施30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維修補貼。

華中地區

河南省-鄭州市

政策依據

《鄭州市資助民辦養老機構實施辦法》

資金補助標準

建設補貼標準:鄭州市財政對市區內養老機構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數,按每張床位3000元標準補貼(按照核定的床位數,每張床位每年補貼1000元,三年內完成建設補貼的支付);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張床位2000元標準補貼(按照核定的新增床位數,每張床位每年補貼400元,五年內完成建設補貼的支付)。市屬縣(市)建設補貼按以上標準,由市、縣(市)財政各承擔50%。

床位運營補貼標準:鄭州市財政按照養老機構收住具有本市戶籍、年滿60周歲及以上老人數量,給予養老機構150元/床/月的床位運營補貼。各縣(市、區)財政按照不低于50元/床/月標準對所屬地養老機構配套補貼。

湖北省-武漢市

政策依據

《關于提升養老服務供給水平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資金補助標準

由政府投資興建的社區養老院床位按照8000元/張標準給予建設補貼;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集中護養型床位,屬自有產權用房興建的,也是8000元/張的標準補貼,屬租賃用房興建的,按照5000元/張標準給予補貼。建設補貼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撥付。

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獲得200元/張/月的運營補貼,其中服務于失能老年人的,可獲得的運營補貼為300元/張/月。此外,經營性養老機構為失能老人提供服務床位,經審核符合條件,享受與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同等的運營補貼。

另外,社區老年人服務中心一次性建設補貼由10萬元提高到了15萬元,運營補貼也由6萬元提高至10萬元。

《關于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對已在武漢市注冊養老服務品牌、連鎖運營3A及以上等次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達到10家(含)以上的同一法人主體,市級層面給予20萬元一次性品牌扶持補貼。

湖南省-長沙市

政策依據

《長沙市養老機構財政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資金補助標準

養老機構財政扶持資金分為兩種,其中建設資金補貼范圍是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經民政部門依法批準取得設立許可,主要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照料等服務活動的社會辦養老機構;運營資金補貼范圍是市級公辦自收自支的養老福利機構、經民政部門依法批準取得設立許可的社會辦養老機構,享受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其享有的政府購買服務可在養老機構使用。

建設補貼標準是,對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擴建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的新增床位,按每張床位一次性給予10000元的建設補貼;對2015年1月1日以后改建的養老機構,按每張床位給予5000元的建設補貼。

運營補貼標準是,公辦民營和社會辦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社會寄養老人,運營補貼按實際入住老人數每床每月補助160元。社會辦養老機構經批準收住“三無”、“五?!崩先说?,區縣(市)財政部門按公辦養老機構標準全額補貼的基礎上,上浮10%。

《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明確,支持建設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市級財政分別給予AAAA、AAA級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原一、二類日間照料中心)10萬、8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每年5萬、4萬元的運營補貼;分別給予AA、A級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原一、二類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每年3萬、2萬元的運營補貼。區、縣(市)級補貼標準應不低于市級。

華南地區

廣東省-廣州市

政策依據

《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民辦養老機構資助辦法的通知》

資金補助標準

護理補貼: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按照下列標準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給予護理補貼——

對公益性養老機構: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一級護理)的,每人每月補貼500元;收住輕度、中度失能老年人(二級護理)的,每人每月補貼300元;收住能力完好老年人(三級護理)的,每人每月補貼200元。

對經營性養老機構: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一級護理)的,每人每月補貼300元;收住輕度、中度失能老年人(二級護理)的,每人每月補貼200元;收住能力完好老年人(三級護理)的,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護理補貼所需經費,按照養老機構收住對象的戶籍所在地劃分,由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新增床位補貼:本辦法所稱新增床位是指新建、改建和擴建養老機構而新增加的床位。新增床位不含養老機構因更名、轉接、移交等原因所引起的床位變化。擁有房屋自有產權的新增床位每張床位補貼15000元,租賃場地的新增床位每張床位補貼10000元,予以一次性支付。所需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額負擔。本辦法實施前已獲得新增床位資助且資助未滿5年的,在本辦法實施之后,按照原資助標準,分兩年給予補齊結清,所需資金由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5:5比例分擔。

醫養結合補貼:醫養結合機構已實際收住服務對象,并具備醫保定點資格的,按照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未具備醫保定點資格的,按照1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未具備醫保定點資格且已享受相關資助的醫養結合機構,取得醫保定點資格后,按照5萬元的補差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醫養結合補貼所需費用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額負擔。

等級評定補貼:根據《廣東省養老機構質量評價技術規范》(粵民發〔2016〕175號),被評定為三星級以上等級,且在評定有效期內的養老機構,可享受等級評定補貼。五星級養老機構按照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四星級養老機構按照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三星級養老機構按照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評定為國家級養老機構的,比照前款規定標準的2倍進行補貼。等級評定補貼所需費用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額負擔。

機構延伸服務補貼:各區民政局、財政局應當根據《廣州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6〕16號)規定的有關程序,評估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的養老延伸服務項目,綜合考慮服務項目專業程度、服務人次、服務質量、服務成本等因素給予延伸服務補貼。其中,對服務機構提供的日間托老服務、康復護理類服務(每次不少于30分鐘)、上門生活照料(每次不少于1小時)、上門醫療服務,評估為合格的每人次補助不少于2元,良好的補助不少于3元,優秀的補助不少于4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政策依據

《南寧市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貼實施辦法》

資金補助標準

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方面,2015年6月1日以前登記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100張以上(含100張)的每張床位補貼1500元,床位數100張以下的每張床位補貼1000元。該項補貼一次補足。2015年6月1日以后用自建房或購買用房新成立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100張以上(含100張)的每張床位補貼3000元,床位數100張以下的,每張床位補貼2500元。2015年6月1日以后利用自有房產改(擴)建或租用房產且租期達5年以上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100張以上(含100張)的每張床位補貼2000元,床位數100張以下的每張床位補貼1500元。

2015年6月1日以后,依法登記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接收本市城區(開發區)戶籍老年人入住的,按實際入住老年人數量,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床位運營補貼,連續補3年。老年人入住非戶籍所在地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由老年人戶籍所在地政府提供配套運營補貼。床位運營補貼按床按月計算,以老年人實際入住的月數為準。

海南省-??谑?/span>

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新建或改擴建新增的床位由市縣財政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用房自建的,每張床位補助不低于2500元;租用房屋(包括公建民營)且租期在5年(含)以上的,每年每張床位補助不低于300元,補助期5年。省級財政視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貼。

市縣財政按照實際收住人數(限本地戶籍)給予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市縣政府也可根據當地實際對補貼標準進行調整;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收住本地戶籍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鎮“三無”人員和孤老優撫對象、貧困殘疾人及低收入高齡、獨居、失去行動能力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的,市縣財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寄養補助。


西南地區

四川省-成都市

政策依據

《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資金補助標準

建設補貼:對新建并依法設立許可的社會化養老機構,屬營利性的每張床位給予10000元[市級財政承擔9000元、區(市)縣財政承擔1000元]、屬非營利性的每張床位給予12000元[市級財政承擔10000元、區(市)縣財政承擔2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對利用企業廠房、閑置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商業設施等場所進行改建并依法設立許可的養老機構,屬營利性的每張床位給予5000元(由市級財政承擔)、屬非營利性的每張床位給予6000元[市級財政承擔5000元、區(市)縣財政承擔1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納入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試點范圍的敬老院,市級財政給予每張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床位補貼:對社會化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老人的,每床每月給予150元[市級財政承擔100元、區(市)縣財政承擔50元]的服務性床位補貼,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按同樣標準對待。公立醫療機構增設養老床位并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享受社會化養老機構補貼政策。

貴州省-貴陽市

政策依據

《貴陽市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建設行動計劃》

資金補助標準

建筑補貼: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養老機構床位在10張以上的,連續經營滿6個月且繼續經營的,按照核定床位數,市區兩級按照省級補助標準匹配一次性建設補助,合計補助金額不低于3000元,對符合條件的護理型養老機構,享受民辦醫療機構的扶持政策,并由市、縣兩級額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

運營補貼:入住養老機構半年以上的老人,按照老人入住數每年給予600元運營補貼,逐步提高,在2020年達到1200元以上,以上補貼市、區(市、縣)按1:1比例承擔。

云南省-昆明市

政策依據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

資金補助標準

建設補貼:對建成通過驗收且依法登記投入運營的民辦養老機構,根據實有床位數,財政按照確定的資金補助辦法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在建設補助方面,2015年至2017年,對用自建產權用房新辦民營養老機構、用租賃用房新辦民營養老機構且租期5年以上的,入住率達到30%以上并年檢合格的,新增床位每張分別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10000元、5000元,資金來源除省級補助外,其余由市、縣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板塊共同承擔。

運營補貼:對民辦養老機構接收老年人,市級財政給予床位運營補助。入住滿6個月以上的,市縣兩級福彩公益金給予每月50元的床位運營補助。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略)


西北地區

陜西省-西安市

政策依據

《破解“養老難”提升服務質量推進養老服務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

資金補助標準

對社會資本投資舉辦的新建類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10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對改擴建類(包括改建、租賃或購買)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5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營利性養老機構與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受同等補貼政策。

對民營(含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按類別(對自理、半自理、失能老人分類補助)、分檔次給予運營補助。每人次具體補助標準為:一級、二級、三級養老機構的自理老人分別按照80元、60元、40元,半失能老人分別按照100元、80元、60元,失能老人分別按照150元、100元、80元進行補助(以接收1名老人住滿1個月為1人次計算)。

甘肅省-蘭州市

政策依據

《蘭州市關于改進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管理提高床位利用率的通知》、《蘭州市養老服務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蘭州市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績效考核辦法》

資金補助標準

一次性建設補貼,從2015年開始對在自有用地新建養老機構的給予每張床位1萬元一次性補貼,對租賃房屋內新辦養老機構的給予每張床位5千元一次性補貼。

對全市經法定許可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經評估、考核合格后,以入住老年人能力情況,對自理老人每月給予100元護理運營補貼,對半失能(輕度、中度失能)老人每月給予200元護理運營補貼,對失能(重度失能)老人每月給予300元護理運營補貼。省市共同承擔70%,縣區承擔30%。

青海省-西寧市

為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青海省民政廳、財政廳以支付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運轉經費實施補貼,包括社會力量獨自興辦的養老機構,以及由社會力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形式運營的公建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等實施運營補貼。

根據民辦養老機構收住困難老人每月可獲得500元、社會老人每月180元運營補貼,補助標準大大提高。民辦養老機構可獲得5000—1萬元新建補貼。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政策依據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

資金補助標準

加大護理型(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扶持力度,從2018年起,對用房自建并投入使用的護理型床位,每張床位給予1.7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自治區財政10000元,市財政4500元,轄區財政2500元);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及自有房屋改造的護理型床位,每張床位給予1.3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自治區財政6000元、市財政4500元,轄區財政2500元)。其他養老床位按照《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銀政發〔2015〕8號)確定的補助標準執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政策依據

《烏魯木齊市加快推進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暫行辦法》

資金補助標準

一次性開辦補貼及新增床位補貼:

對按標準建設并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或《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自建用房并投入使用、床位在100張以下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由市、區(縣)財政給予每張床位3000元一次性開辦補助(分3年補助);床位達到100張(含100張)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由自治區財政給予每張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分3年補助)。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5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及上述補助標準,分5年給予補助。以上機構需開業滿6個月且入住率達50%以上,方可申請一次性開辦補貼。

對社會力量興辦、符合標準并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列入興建計劃的農村互助幸福院,根據核定的床位數,由市、區(縣)財政給予每張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已取得養老福利機構資質,在核定床位基數上,通過改(擴)建新增養老床位(20張以上),由市、區(縣)財政按照每張核準新增床位3000元的標準給予新增床位補貼(分3年補助)。

運營補貼:

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在滿足公費供養對象入住前提下,利用空余床位收住社會老人的,按實際入住社會老年人數,給予每人每月120元的運營補貼;對開業滿6個月以上,入住率達50%以上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每人每月120元的運營補貼。其中,自治區財政補貼50元,市、區(縣)兩級財政補貼70元。

對運營滿6個月以上,年正常開放260天以上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托老站)、農村互助幸福院,由區(縣)財政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對運營滿6個月以上,年正常開放260天以上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根據服務范圍和服務人數,給予一定的運營補貼。

政府購買機構養老服務補貼:

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睂ο螅ㄒ韵潞喎Q特困老人),經本人申請、區(縣)民政部門確認、市民政部門審批同意公費供養入住民辦養老機構的,財政部門將補助給上述人員的生活費轉入該民辦養老機構,用于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務等所需費用。按照民辦機構內安置的特困老人護理等級和人數進行補貼,標準為: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300元;介助(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400元;介護(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600元。

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

特困老人。散居的“三無”老人和“五?!崩先?、重點優撫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獨居生活、自理困難、二級以上重度殘疾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購買居家養老服務300元。

百歲老人、榮獲地級或地級以上勞動模范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購買居家養老服務300元。

低收入老人。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收入標準的獨居生活、自理困難、二級以上重度殘疾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購買居家養老服務150元。

冬季取暖補貼:

對建筑面積低于《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2010〕194號)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年按照實繳暖氣費用的50%給予補貼;對建筑面積高于《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規定面積核算,給予50%的取暖補貼。

上述財政補貼中凡屬市、區(縣)兩級財政承擔的資金,根據各區(縣)財力區別對待。其中,天山區、高新區(新市區)、水磨溝區、經濟區(頭屯河區)、米東區按市、區兩級財政4:6比例承擔;沙依巴克區按市、區兩級財政5:5比例承擔;達坂城區、烏魯木齊縣全部由市財政承擔。補貼經費納入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市民政局、財政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建立對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的自然增長機制。